男子向前女友求和好不成点燃路虎 两人同归于尽(组图)

   3月28日上午10时55分,安徽省芜湖市滨江世茂商业街广场前,一辆向前滑行的红色路虎汽车燃起大火,车内2人被大火烧死。28日晚,芜湖市公安局通报此事称,事故系情感纠纷引发矛盾导致的刑事案件,男性死者驾车逼停路虎后,使用汽油自焚。

 现场目击者任先生告诉《紧急呼叫》,事发时,一男子驾驶白色轿车一度猛撞路虎,把车给逼停了后,他将车子停靠在路边,提着一桶汽油爬上路虎车,此后路虎车一路往前,在广场前停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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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路虎起火案案发现场

  芜湖市公安局3月28日晚通报此事称,车上两位死者系芜湖当地居民男子王某和女子陈某,生前,王某为离异单身,和未婚的陈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,后因感情不和分手,但王某一直纠缠陈某。

  通报中称,自3月25日开始,王某一直跟踪、尾随、纠缠陈某要求和好,遭陈某拒绝,王某遂产生同归于尽的想法,采取撞击手段逼停陈某驾驶的路虎车,强行将下车查看的陈某胁迫推上路虎车,后点燃淋在身上的汽油自焚,导致两人被烧身亡。

  当地司法系统知情人士告诉《紧急呼叫》,王某1987年生,高中文化,曾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,于2015年10月28日被芜湖警方刑拘,同年12月4日被逮捕,此后一度被羁押在当地看守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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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红色路虎起火冒烟

  《紧急呼叫》获得的一份涉及死者王某的刑事判决书介绍,2015年4-9月,王某曾经虚构自己系芜湖市无为县一水上运输公司的员工,有能力不需要经过培训,就能代办帮船员船舶执照升级。此后王某以该虚构公司的名义,先后与32人签订了船舶执照升级合同,并伪造了相应的船员培训证明材料,收受各被害人合同预付定金和部分操作费用共14.6万元。

  判决书称,2015年10月28日,王某主动投案,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,此后由其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。但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,并处10万元罚金。

  前述知情人士称,截至事发,王某仍系服刑人员,处于社区矫正期间,需要定期前往司法所参与集中教育。

  芜湖市公安局方面消息称,已成立市局领导任组长、多个警种参与的联合专案组开展工作,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取证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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